白头山峰洒碧血 金达莱花永思念 ——献给抗美援朝胜利60周年

2013-07-26 12:00系统

白头山峰高耸入云,金达莱花鲜艳盛开。现将珍藏多年的几件援朝卫国的纪念品,献给抗美援朝战争伟大胜利60周年。

——毛泽东签名颁发的烈属证

我的父亲赵振声是抗美援朝革命烈士,南通县花坝乡马园村人(现通州区平潮镇三官殿村)。《南通县志》(1996年版)1244页列于“建国后烈士名录”中。通州区金沙烈士陵园 “抗美援朝时期”中,他的名字和解放军军人遗像位列第一名。我7岁那年,父亲赵振声于1949年7月2日寄回军人家属证书,时在江苏溧阳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第九纵队二十军五十八师一七二团警卫连。那年10月16˜24日他参加全团第一次党代表大会。1950年7月17日寄给家中最后一信,信中说:“6月12日调本团二连一排,属华东三野九兵团宜昌部队团结大队一中队二分队,移驻上海市吴淞区淞兴217号常熟行,练兵,系机枪手。”那可是英雄杨根思所在的功勋部队。

此后,父亲杳无音讯。家属多年无数次发信查询,原部0078部队一支队终于1958年12月30日复信:“赵振声同志抗美援朝时在我部二连工作。不幸于1950年11月25日,在长津湖畔战斗中牺牲……”并给南通县人委民政科寄《革命军人牺牲证明书》。该科于1959年3月7日发给我《革命牺牲军人家属光荣纪念证》一件,证号为“江苏字24104号”(见图一),简称烈属证书,正文中隐有“永垂不朽”四字,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之印”,在“主席”栏下签有“毛泽东”之名。直至1983年9月,统一更换为国家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

——战友转赠的志愿军胸佩

我父亲生前有一位比他年轻的同乡同村同园的解放军、志愿军战友马良才先生,今年已86岁,全家定居杭州。他原在三野七兵团二十二军六十五师一九三团一营机炮连一排。入朝前作为机枪手选调入二十军五十九师一七五团一营三连一排。他参加了多次战役,屡建战功。2010年7月3日,为纪念入朝作战60周年,亦为纪念我父亲牺牲60周年,他嘱其公子马平安先生寄给我一包珍贵的礼物。作为浙江省收藏协会的马平安先生寄来的是一枚罕见的“中国人民志愿军”胸佩(见图二),另有《共和国战争抗美援朝战争》VCD一套,《百旅之杰二十军史话》若干页复印件。

据老先生回忆,当初战场上并未见此种胸佩。祖国人民慰问团赴朝后才有这种标志。细看这枚嫩黄底色布质胸佩,长方形,长7.6cm,宽4.1cm,重2.5克。正面印有“中国人民志愿军”七个繁写宋体字,外围加印红色套框,显得严肃端庄。反面印有黑色框线,分别标注部别、职别、年代(一九五零年度佩用),并加盖印章,标明身份。胸佩布质细腻、平整,系21支细平纹棉布,经向密度为28根/cm,纬向密度为26根/cm。由正反二层棉布缝合而成,缝纫密度为20针/5cm,代表了那个年代较高工艺制造水平。

——战场上带回的军功章

我的三舅父金培根,通州赵甸人。他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三十一军,转入志愿军属三十一军二七一团二机连(见图五)。他属炮兵部队,在抗美援朝战争中多次立下战功,耳朵被震聋。回乡务农后,他沉默一生,将战场上带回的功劳证和两枚军功章(见图三)留给了领养女、侄女金瑞萍和侄女婿徐六华。

一枚是“抗美援朝”纪念章,铜质鎏金,圆形,直径30mm,重20.5克。正面图案是,一颗闪闪发亮、象征中国人民志愿军的鲜红五角星镶嵌在绽放万道光芒的金黄色圆形齿轮上。五角星内切圆居中为毛泽东侧面浮雕头像。头像左右环绕着对称的麦穗,寓意人民志愿军来自工农。头像下沿标有“抗美援朝纪念”六个字。纪念章上端系有红绸和金丝镶嵌而编织的绶带,连接着两个宽35mm、高5mm的铜质矩框,显得神圣而庄重。纪念章背面铸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赠”、“1951”的字样。据说当时由彭德怀元帅命令颁发。

另一枚“和平万岁 抗美援朝纪念”章,铜质镀金,红色烤漆,钝角五边形,宽40mm,高38mm,重17.5克。正面图案为红色圆形,周边的大角小角错落有致。中间红色圆形上面是根据世界著名画家、西班牙绘画大师毕加索原作名画镌刻的一只和平鸽,那展翅翱翔的和平鸽上方“和平万岁”四字熠熠生辉,内圆的外侧簇拥着祥云图案,意蕴深邃,充分展示了经历战争摧残后的人们迫切需要和平反对战争的共同心愿,表达了中国人民用正义战争制止非正义战争以取得持久和平的严正态度。纪念章背面铸有“抗美援朝纪念中国人民赴朝慰问团赠 1953.10. 25”,据说当时由贺龙元帅率团赴朝颁发。

这两枚军功章构思严谨,形态各异,工艺精湛,美观大方,不仅是品位很高的艺术珍品,更是由军人的青春、热血与生命凝铸,是军人荣誉的象征,是军人永远的向往,犹如一颗颗璀璨的星星,将永远闪烁在人民军队的历史长河里,永远铭刻在一代老兵心田的记忆里,永远照耀在全军将士和人民群众的心中。

——珍藏半世纪的“红色毛巾”

三舅父金培根1928年1月生,21岁参军,1956年2月由○一六八部队二七一团二机连复员回老乡通州区赵甸(见图六)。当时他送给他唯一的姐姐、我的母亲金培荷(后用名赵和英)两条“红色毛巾”(见图四)。母亲如获至宝。她从1950年2月我父亲赵振声从太仓驻地寄回的家信中知道“在部队开展一两米运动,将自己多余的用物,如毛巾等贡献出来,节约救灾。”并在私下对我说:“这从战火中送来的礼物,既从国内带往朝鲜,又从国外带回乡间,是无价的宝贝,要永远留着纪念。”2003年8月,母亲84岁病重前认认真真把两条“红色毛巾”交给了我。

细看这两条毛巾,珍藏半个世纪,虽已泛黄,但洁净如新,33.5cm*80cm,每条重60克。毛巾的纱支为毛纱21支单双毛,地经21支双纱,纬纱21支纱。其结构:两头各10.5cm为平布,印制部队标志、标语;两头各2cm排须,用作装饰;两侧竖边镶入象征革命的红色细条。该毛巾属细稀织物,轻巧,便于行军携带。整条毛巾由单纱组合织造,反映了当时生产工艺状况与水平,与现代的由股线织造的毛巾有着显著的区别,凸现着明显的时代印记。

每当我捧起这两条毛巾,见她一头印有5颗红色五角星,当中一颗最大的五角星中还印有“八一”二字;另一头同样用红字印着“华东军区后勤军需部监制”和“将革命进行到底”七个大字,我心中感慨万千。白头山峰洒碧血,金达莱花永思念。我将永远继承先烈英雄志,誓将遗愿化宏图,实现伟大中国梦!

附图一至图六


图一烈属证



图二(1)



图二(2)



图三(1)



图三(2)



图四(1)



图四(2)



图五(1)



图五(2)



图五(3)



图六(1)



图六(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