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妇幼保健院交通指示标志招标公告

2015-03-23 00:00

一、投标须知

1、南通市妇幼保健院交通标志指引工程施工已经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南通市区通富北路、崇川路、世纪大道、工农路

⑵工程规模:总投资额9.6万元

⑶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504 01 日至 2015 04 30日。

⑷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本招标工程共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

序号

招标内容

合同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1

南通市妇幼保健院交通指引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统计表)

9.6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4、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工程进行投标。

5、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图纸(含工程量清单)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取,招标文件费用一经缴纳,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工程招标文件费用200元。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

6、踏勘现场

6.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自身费用。

6.2请投标人务必自行认真踏勘现场条件并体现在施工方案中,一旦中标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

6.3其他:中标单位应独立、有效的做好该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施工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以及天气等其他原因影响施工的情况,若因此发生的机械台班停置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等,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并不得对履约最后工期提出任何异议。

7、施工方投标报价时,需自行考虑绿化迁移、行政审批、占道施工等施工工程中所需的各项费用。

8、报名时间:2015年3月23日下午至2015年3月30日上午

9、报名地点:南通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305室

10、联系人:毕新军,联系电话:0513-59008133

11、附件:“南通市妇幼保健院交通指引工程”施工图。

二、投标文件

1、资格审查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企业资质证书;

2、投标报价函

投标报价函

 

交叉口位置

设置形式

版面尺寸

(mm)

数量

(套)

投标报价

工农南路与世纪大道

附着式

1600*2400

2

 

世纪大道与海霞路

附着式

1600*2400

2

 

世纪大道与通富北路

双柱式

3000*2500

2

 

崇川路与海霞路

(双面)

单悬臂式

2-(4000*2400)

2

 

合计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需用档案袋密封包装,并加盖密封章,封面上用A4纸注明工程名称、投标单位信息。

 

工程名称:南通市妇幼保健院交通指引工程

 

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名称:

日期:

2、投标文件递交

2.1投标人须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

2.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 03 月 31日下午 2:00 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512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开标、评标和定标

1、本项目的评标办法为:价格单因素(最低投标价法)。

2、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会由建设方主持,由招标人设立评标委员会。经确认无误签字确认后,当众启封投标文件及修改文件,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3、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4、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经办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有变更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

5、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工作完成后,将在评标报告之外按照统一格式公布下列评标结果公开的内容,在中标结果公示的同时一并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布,公布的时间为两个工作日。

6、评标结果公开的内容包括:

(一)投标文件被判为废标的投标人的名称以及判定废标的依据;

(二)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三)各投标人的最终总得分。

五、授予合同

定标后,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南通市妇幼保健院                 

2015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