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妇幼保健院移动收费车项目需求公告

2015-12-17 00:00

为落实国家卫计委“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相关工作要求,改善患者就诊体验,节约患者就诊时间,提升患者满意度,我院拟实施移动收费项目。现特邀请符合下列各项要求的潜在供应商进行技术交流及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

一、项目需求说明:

1、可根据医院需求直接将收费窗口转移到病床边,将窗口结算转移到床边结算,省去了病患加速来回奔走的时间,支持现金、医保卡、银行卡等支付方式。

2、推车上需配有一体机电脑、针式票据打印机、黑白高速喷墨打印机、收银钱箱、点钞机、摄像头等设备。

3、预留位置并提供支持安放社保卡读卡器、磁卡刷卡器、移动POS机等外设机具并配合支持予以安装。

4、一体机电脑配置不低于以下标准:酷睿i5处理器/4G内存/500G硬盘/无线网卡。

5、票据打印机推荐型号:得实DS-1100;高速喷墨打印机建议采用EPSON品牌。

6、推车需配置锂电池,充满电后断开市电,负荷满载时工作时间不少于4小时;车轮需为万向静音轮,推动时需安静平稳,支持固定;工作台面可自由升降。

7、本次采购数量为2套。

8、单台报价需包含第2点中所描述外设及安装调试、辅材费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和报名时需携带的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的同一需求包中同时报名,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弄虚作假的,除了在网站上曝光外,并取消参与我院项目采购的资格5年。

(二)报名需提交的证明和材料

1、供应商报名表(请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3、请按资格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提供针对我院的解决方案及系统功能清单。

请供应商携带原件备查并将报名材料按顺序自编目录装订成册,因未携带原件、未装订成册的而导致不能报名的,由供应商承担。

三、资料递交地点

联系人:肖激雷

联系电话:(0513)59008062-3;

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399号南通市妇幼保健院信息科(行政楼416室)

四、资料提交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12月25日17:00止。

南通市妇幼保健院

2015年12月17日

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