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妇幼保健院病案搬迁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8-05-18 00:00

1. 响应条件

     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市妇幼保健院 委托,就妇幼保健院病案搬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

2.1搬迁内容:将妇幼保健院指定病案、橱柜、办公室设备等搬运至南通市妇幼保健院院内指定楼层。(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

2.2搬迁数量:约203300份病案、23张橱柜、若干台电脑打印机、若干箱统计资料等。

2.2.1科技园北库房,病案号(170000-204499)2011年1月,共35000份搬入院内东南角三楼;

2.2.2门诊二楼,检验科,病案号(204500-236949)2015年7月,共32450份搬入院内东南角三楼;

2.2.3食堂二楼,病案号(236950-268499)2016年9月,共31550份搬入院内东南角三楼;

2.2.4靠近食堂二楼原图书馆(268500-284399)2017年9月,共15900份搬入院内东南角三楼;

2.2.5门诊二楼,检验科,病案号(284400-306999),共22600份搬入院内东南角三楼;

2.2.6新库房东南角二楼部分,病案号(297000-299999)搬入院内东南角三楼;

2.2.7食堂二楼橱柜(1.21*2.10*0.35米)15张搬入至科技园北库房2楼;

2.2.8门诊五楼病案号(113700-169499)2016年10月,共55800份入搬入科技园北库房2楼;

2.2.9门诊二楼过渡病案约(306999-317000),共10000份搬入院内东南角三楼;

2.2.10门诊二楼资料橱、更衣橱(1.8*0.9米)8张搬入院内东南角三楼;

2.2.11办公室电脑8台、打印机3台、若干箱资料等搬入院内东南角三楼。

2.3搬迁要求:在服务期内,中标人应服从招标人安排。将采购人指定物品按顺序下架、上架、同时配备整理箱、编号号码,打包并完整运送至院内地点,运往目的地后需将病历按序上架,不得损坏遗失。

2.4搬迁期: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照甲方要求30天内完成搬迁工作。

3. 响应单位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响应单位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响应单位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和经营活动中未受过公开处罚;

3.4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家政服务、搬家、搬迁等相关内容);

3.5投标人提供类似业绩合同;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后审需提供下列材料

4.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加盖“法人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非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

4.2响应单位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谈判办法最低价评标办法

6. 谈判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 发布公告日起至谈判之前 

6.2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响应单位请在2018年5月 24 日17点00分前至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801)购买纸质谈判文件。若不符合此要求,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3响应单位应承担其编制谈判响应文件以及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

7. 响应文件的递交

7.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8   6   1    14    00  ,地点为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80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南通妇幼保健院(http://www.ntfybj.com)、南通市卫生和计划委员会(http://wjw.nantong.gov.cn )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市妇幼保健院;

联 系 人:张炳高

联系电话:0513-59008126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桑晖;

联系电话:0513-85505339;

联系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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