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妇幼保健院专用设备报废资产处置公告(二次公告)

2019-05-29 00:00

为加强医院资产管理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医院组织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部分专用设备因使用年限长、设备陈旧、结构老化、损坏后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等原因,已经无法继续使用并已超过使用年限,该批专用设备共计251件,原值12308581.6元。已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报废手续,报废资产作为废品变价处理,拟采取集中公开处置的办法。

经过2019年5月29日现场谈判,未符合我院相关要求,故依据资产处置要求,进行二次公示。具体要求如下:

1、资格预审方式。凡未参与首次谈判的公司,需在6月4日前发送邮件到我院邮箱进行资格预审,请邮箱预先提交资料,便于医院预审,未参加谈判已通过预审的公司可在6月4日上午10点前到我院看样,下午2:00到行政楼六楼小会议室进行谈判。联系邮箱:ntfysbk[at]qq[dot]com,联系人:陆建,联系电话:0513-59008141,项目文件见附件。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经营单位平等参与,公平竞争,全程接受市卫健委、院审计部门和院纪检部门监督。

3、处置中要求回收公司承诺将所有报废医疗专用设备(不论材质)清理干净,且搬出医院后需严格按国家相关要求处置,不得随意丢弃或流入二手市场。

4、公司需在谈判结束后,中标公司提供相应保证金交给我院财务部门,并由我院财务部门开具收据,在资产处置结束后,在中标公司提供资产处置后照片给院方存档后,院方返还保证金。

5、投标单位均需出具相应的资质,具体要求参照“南通市妇幼保健院报废医疗设备处置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书面签订承诺书。

6、资格预审需包含内容(携带原件现场查验,谈判时可采用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医疗器械回收的相关内容;

★2、废旧金属回收资格证明或再生资源回收资格证明等资质证明;

★3、法人资格证明;

4、法人授权书;

5、法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6、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证

★内容必须具备,其余文件要求参照第一次公告项目文件。

                         南通市妇幼保健院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