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妇幼保健院儿童综合大楼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2019-05-23 00:00

为做好南通市妇幼保健院儿童综合大楼项目申报及管理工作,确保建设项目招标工作依法依规和顺利完成,根据通建工【2017】158号文、通建工【2017】246号文、通建工【2018】503号文有关规定,拟以报价抽签的方式确定一家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本项目的招标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通市妇幼保健院儿童综合大楼工程。

2、项目地点:南通市世纪大道399号。

3、 项目规模:规划总建筑面积:61480平方米(含地下面积10000平方米),总投资约52000万元。

二、工作范围:承担本项目从报建至完成设计招标阶段的前期相关招标代理工作,完成项目前期所需招标的各项任务,配合业主完成该项目核准报批的相关手续。

三、工作要求:

1.需成立工作项目组,其中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在岗建设类高级职称,具备突出的能力水平、个人业绩、实践经验等。工作项目组各岗位人员配备齐全、专业素质高。

2.各类文件制作质量:内容齐全、编排合理、格式规范、符合公开遴选文件要求、条理清晰、无缺页漏项。

3.能及时完成下达的招标任务,确保整个招标程序、招标方法、关键环节控制的可行性、科学性。医院会定期进行追踪考核,如考评为不合格,医院有权终止合作。

四、报名事项:

1.报名单位条件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南通市城乡建设局2019年1月11日发布的《关于公示2018年度招标代理企业动态考评结果的通知》中所列排名前15名(含第15名)的招标代理机构。(3)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6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承诺书要求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招标代理机构,拒绝参与本项目;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要求查询对象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要求查询对象涵盖企业)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5)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名。

2.报名时间与地点:时间为2019年5月27 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地点为南通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311室。

3.报名应提交的材料: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遴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报名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附件1要求的内容制作遴选申请文件,并在递交遴选文件时携带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2.递交遴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 5月28日9时30分。

3.递交遴选申请文件地点:南通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五楼会议室(暂定)。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遴选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定标方式:在规定截止时间内经遴选人接受的遴选申请文件,由评审小组对其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单位为入围单位;在入围单位中采取报价抽签方式。(报名单位按不高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的80%进行报价,高于80%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医院将符合规定的招标代理机构按其报价高低进行排序,选择最接近平均报价的5家招标代理机构,随机公开抽签确定。

七、 代理服务收费:根据相应服务类型,按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以代理工程项目的实际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以抽签确定的报价费率,由招标单位支付。评标费用按南通市财政局通财购【2018】18号文执行,按实向中标单位收取。

八、联系事项:

联系人:朱工、吴工  联系电话:13862941755 17805053589

附件一

 

南通市妇幼保健院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