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通市妇幼保健院整体实验室排风机改造工程施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0-05-04 00:00
我院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对承租的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2#楼内整体实验室工程排风机进行消音改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3款之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符合情形:“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潜在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从原施工方)采购方式及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七日(2020年5月4日至2020年5月10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南通市妇幼保健院总务科提出。
联系人:李学明、吴军
联系电话:0513-89156536
联系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399号南通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310、311室。
2020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