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妇幼保健院门廊设计招标公告
2021-09-14 08:52网站管理员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通市妇幼保健院门廊。招标人为南通市妇幼保健院,建设资金来自医院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南通市妇幼保健院内门诊北侧;
2.2工程规模:项目建筑面积约为150m2。
2.3招标范围:南通市妇幼保健院门廊,现作为疫情防控查验区,需紧急改造扩建,对原建筑设计功能的局部调整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编制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钢结构、室内装饰、给排水、暖通、强电、弱电、消防等),含现场指导与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图纸完善修改及现场技术服务等。
2.4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 |
招标内容 |
建设规模 |
总投资额 (万元) |
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等级 |
01 |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编制概算等、施工图设计等。 |
150平方米 |
40 |
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建筑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 |
国家注册二级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建筑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3.2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因设计原因造成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投标文件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7) 企业2016年以来至开标截止日止,承接过150平方米以上装潢类工程设计项目(提供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设计合同。若设计合同未载明规模,则须提供其他材料证明其规模,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4.3联系人:薛主任、吴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23日09:30时,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5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nantong.gov.cn/)和南通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m.ntfybj.com/)上发布。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设计采用价格单因素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市妇幼保健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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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南通市世纪大道3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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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薛主任、吴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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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513-89156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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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