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妇幼保健院共享宝宝推车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4-07-29 08:16网站管理员

  • 项目名称:共享宝宝推车
  • 单一来源供应商:厦门贝比科技有限公司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院于6月11日在南通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发布共享宝宝推车招标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至6月25日下午17点厦门贝比科技有限公司提交共享宝宝推车材料,因参与公司不足三家,7月10日发布共享宝宝推车二次招标公告,仍然只有厦门贝比科技有限公司提交材料。经两次公告,未征集到除厦门贝比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供应商,我院认为此情况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件的第一种情形,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四、时间和联系人信息:

潜在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理由等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不包含发出之日)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我院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公示期间如无异议,将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联系人:钟女士

联系电话:15162743066

联系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399号南通市妇幼保健院2号楼2楼门诊部

 

南通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