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妇幼保健院引进人才公告

2013-02-07 00:00

江苏省南通市妇幼保健院引进人才公告

江苏省南通市妇幼保健院(南通大学附属南通妇幼保健院、南通市虹桥医院)是一所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医疗环境整洁优美。计划于2012年底医院迁于南通市新城区核心区(市人民政府东侧),新院规划床位500张,建设用地约104亩,总投资约4.2亿元,为一所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现代化的儿童医院和服务于新区的综合性医院。现为筹建新院和业务需要面向社会诚聘英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专业:

(一)学科带头人

微创妇科妇科肿瘤、高危孕产专科、产前诊断中心生殖医学中心(实验室)、儿内科(PICU)、新生儿科、儿外科(普外)、急诊科(ICU)、骨科、普外、影像科、乳腺外科、病理诊断。

(二)技术骨干

儿内科(呼吸科、消化科、神经科、内分泌科、肾脏科、血液科、PICU)、儿外科普外科、骨科、泌尿外科、心胸外科)、外科(骨科、泌尿科、腔镜)、乳腺外科、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口腔保健、心理卫生、病理诊断、信息管理、营养学。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作风严谨,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进取心和奉献精神。善于合作,团队精神强。

2、身体健康,能胜任医疗、保健、科研等一线工作,愿为我院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作贡献。

3、全面、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较高专业水准,近5年来有较突出的临床、保健、科研等业绩和较深的学术造诣。

4、学科带头人须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专业技术职称,在医学院校附属医院或三级医院工作5年以上,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技术骨干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职称或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级职称,在医学院校附属医院或三级医院工作5年以上,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二)具体条件根据医院《引进人才实施办法》要求面谈。

三、应聘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大学及以后学习、工作的履历;近5年承担的科研项目、发表的论文、获奖成果等材料,近期个人2寸免冠照片一张。医院将对所有应聘者的个人资料予以保密。

四、受聘待遇

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国家政策及医院规定标准执行。对于学科带头人在安家费、科研经费等方面提供优厚待遇,欢迎有识之士近期前来考察面洽。

有意者请将简历寄:江苏省南通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江苏省南通市青年西路158号,邮编:226006) 。

电话0513-83534093;传真:0513-83517975

E-mail:ntfyrsk[at]163[dot]com

网址:http://www.ntfybj.com

二○一二年六月